应届毕业生须知:有关三方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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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19 17:29:26 来源: 作者: |
应届毕业生须知:有关三方协议的签订
1.
填写协议书前要了解什么
(1)每位毕业生有且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因此毕业生要在考虑清楚以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书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依据。
(3)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认证核对协议书上的信息,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必须规范填写,以保证顺利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手续。
(4)毕业生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如已报考研究生,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并在就业协议书相关项目中填写清楚。否则,很容易引起的协议纠纷。
2.
填写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1)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填写完整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大部分省市要求根据用人单位名称打印报到证,且根据单位全称下发计划到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将根据报到证落实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
(2)单位地址一栏,必须完整准确地填写省市,并且精确地写出具体地址。因为报到地址、单位所在地址一栏有误,会导致单位所在地区不能接收毕业生就业方案,将会影响毕业生顺利报到。
(3)毕业生所填写的档案转移单位地址以及邮编必须准确,不得省略。学校将据此录入方案,并转移档案,一旦有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转移过程中投递和接收的困难,致使毕业生不能及时顺利落实各种关系,包括影响到享受单位福利(如“三险”的缴纳)等。
(4)如实填写毕业生生源地。因为最终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据此将其方案报送其生源所在省市或者市以下地区,该栏如有误,会导致毕业生无法在本地落户和落实关系,更无法在其他地区落户和落实关系以及就业。如需改正,必须得到生源地省市的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
(5)关于计划单列市的情况说明。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一环节上,我国除港、澳、台外的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之外,另有 5 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提醒毕业生注意的是,在这五个地区就业时,须在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督促并配合用人单位向当地人事局申报用人指标,在拿到当地人事局的批复后,就业计划方案才能成立。
3.
签订就业协议书有哪些相关规定
(1)毕业生在择业时,应持有学校统一下发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的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和带有校内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本科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2)《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形成就业约定的有效凭据,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有效的《就业协议书》来指定就业方案。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项须以书面形式说明。
(4)被保送研究生的毕业生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保送、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报送就业方案之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回生源地就业。
4.
什么是有效协议书
协议书是三方协议,必须三方签署才能生效。一般来讲学校和毕业生本人的问题不大。关键是用人单位的签章是否有效,而有效的关键是该单位是否有用人权(人事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其人事部盖章即生效;省直单位需要其单位的主管厅局人事部门盖章才有效;市属单位需该市人事局盖章才有效;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有效。
5.
协议书无法使用、丢失怎么办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损毁无法使用的或丢失又确需补发的,应按学校要求填写相关申请,并由学院(系)审核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更换或补发手续。
如果发现弄虚作假,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将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分。
6.
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要承担什么责任
就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毕业生(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协议书,无论学校签证与否,协议书都将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便更改。学校作为签证登记方,将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计划并监督甲、乙双方履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商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应该信守协议。如果毕业生因本人原因单方面毁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并向用人单位交纳协议书中所商定的违约金,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解约书面证明,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重新择业。望毕业生慎重签约,以免违约造成自己经济上的负担和给学校声誉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